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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待修,别买!别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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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说明在文案, 提高订阅比例或等24h可看正文, 感谢理解么么赵寒烟把鲜葱切碎,做了葱花椒盐饼,再用做粉饺剩余的红豆料煮成红豆汤。随后把鸡腹中的嫩菇、火腿和鲜笋取出, 加作料拌匀, 分类置于盘中, 再把取一只鸡剥掉荷叶装盘, 随后把所有的菜都送往三思堂。

因三思堂内只有包拯和公孙策在,赵寒烟只准备了两人份。端过去的时候, 包拯正在和公孙策面色严肃地说案子,但当香喷喷的荷叶鸡进来的时候,俩人的目光都不约而同地偏移。

包拯:天遂人愿,想吃什么来什么,赵小兄弟善解人意。

面对难解案件, 包拯本是愁眉不展, 而今看到这么可口的饭菜, 心情莫名好了那么一些,许是肚子真的饿了。

包拯邀请公孙策一同落座, 赵寒烟随后端着一碗红豆汤放到包拯跟前。

“有劳赵小兄弟。”包拯接过红豆汤后, 越看赵寒烟越觉得这孩子难得,太过招人喜欢,八贤王当真是好福气。

公孙策这时候也接过赵寒烟送来红豆汤, 点点头致谢。

公孙策与此同时意识到了一点。以往他和包大人讨论案子的时候, 时常废寝忘食, 饭送到桌子上,等反应过的时候早已经凉了。而今却截然不同,这饭菜一上来,俩人都被香味勾得只觉得肚子饿要吃点东西,才会觉得能有精神想别的。

包拯和公孙策相继动筷,先喝了一口红豆汤,凉的,里面还有些碎冰。一口下去,顿觉得浑身凉爽,解了酷暑燥热的烦躁。再去夹一块菇,咬一口软嫩多汁,咀嚼时隐隐有鸡肉香在唇齿间徘徊。再有火腿与鸡汁,脆笋与鸡汁,不同的食材与鸡汁的融合皆是各有特色,皆是吃起来叫人觉得欲罢不能的美味。

这时候再夹酥脆的葱花椒盐饼或是炸粉饺入口,米面香给予的是另一种温柔的口感,增添饱腹的同时又给人以满足感。

接着,二人的筷子都伸向了今天的主菜——荷花鸡。

鸡肉很软烂,筷子一碰即可脱骨。包拯夹了一块鸡腿上的肉,公孙策则夹了一块鸡胸肉。皆是香而不柴,肉的味道鲜美,尤其是那一股淡淡独特的荷叶清香,刚好解掉了鸡身上的腥气和油腻,令人胃口大开,回味绵长。

一顿饭下来,俩人把桌上的饭菜都吃得干净,且觉得微有些撑肚。不止如此,包拯还注意到自己不小心吃到的鸡尖口感竟无与伦比的美味。他没吃够,但一只鸡上就有一个,也不好开口道明自己喜欢这口。

“下次还是让赵小兄弟再少准备一些,晚饭用多了会积食。”公孙策深知以赵寒的手艺,送上来的饭菜他们肯定没办法剩下,那为了控制他们不会吃撑,最好还是一开始就限量比较好。

包拯很赞同地点头,脑子里又惦记了一下鸡尖,才正色对公孙策道:“该继续商议正事了。”

厨房这边赵寒烟与秀珠、春来、春去四人也要用饭,自留了两只鸡吃。剩余的五只鸡则用新鲜的荷叶重新包好,放在锅内。等展昭、赵虎等人回来的时候若还没用饭,直接烧火热一下即可,味道也不输于荷叶鸡开始刚做好的时候,而且还会有更浓郁的荷叶清香,吃起来反倒更解腻。

赵寒烟用过饭后,就带人把厨房收拾好,泡了米,为明早煮粥做准备。如此一天的活儿就算全部完事了,各自道安回房安歇。

至深夜,展昭等人归来,春来就去厨房烧火,准备给他们热菜吃。春来因刚从床上起来,还有些迷迷糊糊,不知一脚踩到什么,差点滑了一跤,得幸手扶住了灶台。转即春来觉得不太对,晚饭后他和弟弟春去已经把厨房的地面打扫干净了,怎么会有东西?春来提灯照地面近看,是一块拇指长的细鸡骨头,再把灯笼往别处照,近灶台处竟还有好多快的鸡骨头。

春来赶紧掀锅,见锅里面只剩下一只荷叶鸡了,其余四只不知所踪。春来估量了一下地面鸡骨的量,应该只是一只鸡的,再说就算有人偷吃,一个人一下子也吃不了四只鸡。春来赶紧去把弟弟春去叫醒,问是不是他干得,厨房四个人里,也就只剩下他最有可能了。

“什么鸡?”春去揉眼睛,才缓过劲儿来,“我晚饭吃得很饱,好好地监守自盗做什么,你忘了咱俩正经做什么了,饿三天我都能忍。”

“也是,但也不可能是住正房的那二位。”春来皱眉道。

“不管如何,通报一声,你去把剩下的饭菜端给展护卫他们,我去告知赵兄弟。”春去和春来商量完毕,就各自去了。

赵寒烟随后去了厨房,打量了地上的鸡骨头,发现灶台边沿上粘着泥,检查每个窗台,最后在后窗窗台上也发现了泥。赵寒烟绕路到厨房后身。厨房后头是李三劈柴的地方,除了堆砌的木柴棒外,还有不少木屑和脚印。脚印比较杂乱,看得出柴堆附近的脚印是一双大脚,该是属于李三。赵寒烟往墙边走,最终在墙边发现了两个较小的脚印,大约七寸多一点。如果按照脚印和身高的比大约是一比七来计算,偷盗者的大概身高是一米六五左右。

赵寒烟随即想到了今天刚见过面的蒋平,他的身高刚好差不多这样。赵寒烟再挑灯笼查看墙头上的痕迹,最近雨季,墙头上有不少青苔,墙头上有四处擦痕,像是来过厨房两次?

没多久,春来就端着一叠空盘子回来,跟赵寒烟笑道:“吃得都很好,就是嫌鸡少,五个大男人吃一只鸡,不够分。”

赵寒烟点头,料到不够了,都是武行出身,在外跑了一天,胃口本来就比别人大。

“既被偷了,没办法,只能改日再做。”

“被偷了?”

展昭从被黑漆夜色吞没的夹道中走了出来,一身红官袍,玉带束腰,头戴精致黑官帽,帽两边垂下淡红丝质帽带。近了些,光线由暗到明,俊美的五官看起来更份外鲜明,直似神明降世。

展昭本就奇怪今天饭桌上为何只有一只鸡,因为他早就知道小厨子心细,不可能只准备一只,所以觉得奇怪,就来看看,没想到正好被他听到了。

“是丢了……四只鸡。”赵寒烟本不想把这点小事告知他们,给他们凭添麻烦。

展昭看眼赵寒烟,去了厨房,大概了解情况后,也跟赵寒烟一样,查看灶台,再看窗台,然后去了后院。

春来在旁见状,忍不住笑道:“展护卫怎么和小厨子一样。”

展昭检查完墙头的擦痕后,听到春来的话,扭头看赵寒烟,“是么?”

赵寒烟挑了下眉,不置可否。

“那你怎么看?”展昭嘴角带了笑意。

“感觉像是我今天新认识的一位‘兄弟’偷的。”赵寒烟对展昭道,“小事情,回头再见我会问清楚,你们若爱吃,我明天多做点就是。”

“是要做,做好了记得告诉我。”展昭认真看赵寒烟一眼,便拱手和她告辞。

赵寒烟点头后,目送展昭,随后也要回房。

春来却不明白了,挠挠头,追问赵寒烟展护卫到底是什么意思。

“用鸡钓贼。”赵寒烟简单解释道。

春来“啊”了一声,恍然大悟。

次日晌午,展昭又来找赵寒烟,跟她详细讲述了他们所查到的有关于欧大春身份。

“他原名叫欧大刚,东京城外十里的方圆县人,父母早亡,带着妹妹入赘到了同县的屠户裘海家做女婿。他这位岳父裘海杀猪手艺很好,有些家底,活着的时候性子暴戾,且有些势利,最喜讨好有身份之人,对身份低贱些的穷人惯于轻视打骂,算有那么一点横行乡里的意思。

一年半前欧大春的妹妹忽然离家不知所踪,老岳父在不久之后病死了,他则抛下妻儿孤身一人来东京城开了间肉铺,因他为人随和,切肉刀法好,又不计较多给人一块肉,所以生意越来越红火,就有了而今这样的铺面。我们还跟几位经常在欧大春那里买肉的老客打听过,欧大春还没雇小二做事的时候,穿一身白衣,胸前挂着半片蓑衣,给人切肉。说是爱干净,不喜血腥溅身。因为做法比较特别,蓑衣这件事每个老客都记得很清楚。再有,欧大春每次切肉后都会洗手。”

其实已经不用赵寒烟判断,展昭自己讲完这些之后,都觉得这个欧大春一定是凶手了。

“原来名叫欧大刚,后来才改叫欧大春?”展昭其它的描述都在赵寒烟的预料之中,遂没有多问,她只问名字的事,“你觉不觉得他后改的‘欧大春’这个名和某人有些相像?”

“北侠欧阳春?”展昭立刻问道。

虽说不过是从宫里搬到宫外,离皇城也不算远,但太后舍不得一年都见不着她,此番连连落泪。

太后转头跟皇帝商议,“能不能再问问国师,是否还有别的法子避劫,我实在不舍得让烟儿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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