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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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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母,皇上御极天下已有二十多年,您总不能只把他当做兄长,沐家始终只是臣子。”

沐焱宇似见不到面色挫败的长公主,躬身行礼后,只留给长公主一个落寞,孤单的背影,在沐焱宇肩头压着沐家千斤重担。神武帝说过他太谦和,太冷傲,但他不如此,沐家还有将来吗?

他也是少年,可以恣意放纵,张扬任性,不愿处处摆出目下无尘的谪仙样,然他必须得压抑,克制自己。

长公主收回心疼的目光,按了按额头,沐焱宇被钦定为沐家的继承人,自己是不是太忽视孙子了?

“罢了,随他去吧。”

话虽如此,长公主又把阿九送来的书信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错了吗?长公主仿佛一下子老了几岁,全心为阿九好,阿九却不理解自己,陆天养……莫非真要看阿九为情所伤?

无论旁人说什么,齐王如何再三保证,长公主都无法相信陆天养。

因为……唯有她自己知晓,当年留下陆天养的原因,也只有她和昭华郡主晓得,陆天养承受的代价。

只要陆天养没有失忆,他就不可能不恨她们。

他肯为阿九放下一切的凌辱,伤害,利用?长公主眼前勾勒出陆天养挺把屹立的影子,缓缓的摇头。

******

没了长公主阻拦,神武帝有专门催了催吏部,莫冠杰很快领着妻女出京去江南养病,已经下了公文的吏部官员头疼得要命,因为莫冠杰已经走了?!

谁都晓得莫冠杰是故意的,可吏部的官员哪敢怪他?

前些日子莫冠杰为尽快外放。一天恨不得跑吏部八趟,如今他既然得了神武帝先养病的恩旨,自然会把里子面子都找回来,根本不甩吏部是否出具公文了。

吏部的官员商量一阵,选了个人用最快的速度把委任的公文送去给莫冠杰。

其实他们也一肚子委屈,不是长公主授意,他们哪敢刁难姜首辅的女婿。神武帝的宠臣?

弄到最后他们里外不是人。

因着急看儿子。莫冠杰一行速度很快,他这次外放起码两三年,又把莫隽咏带在身边。帝都诺达的侯府只留了几个看府邸下人,幸亏有陆天养一路相助,莫家一众人才能走得又快又平稳。

“天养不仅人长得好,又有能力。阿九嫁他不吃亏。”

莫冠杰在马车里对姜氏如此说,姜氏忍不住翻了个白眼。都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怎么到莫冠杰这里,成了老泰山更看重女婿?

不过一路上,姜氏就没为任何事操心。无论事住店,还是换马,陆天养都安排得妥妥当当的。

不愿莫冠杰太得意。姜氏回道:“以你江浙巡抚的官身到哪处驿站都会得到最好的房间。”

莫冠杰笑了笑,“行。夫人说得都对。”

对陆天养百般顺眼的莫冠杰在到达神医住处,见到幼子之后,立刻改变了态度,对陆天养……怎么看怎么火大,真真是百般的不顺眼。

追其原因,幼子只认陆天养!

仿佛陆天养才是幼子的亲人,父亲。

莫冠杰一抱儿子,儿子哭得惊天动地,上气不接下气,而放在陆天养怀里后,儿子不仅不哭,还咯咯的笑个不停。

天差地别的待遇,莫冠杰能看陆天养顺眼就怪了。

“这能怪谁?刚生下来就被陆天养带着赶路,小名都是陆天养给起的,没天养,狗蛋儿能不能活下来都不知道呢。”

好歹狗蛋儿挺给姜氏面子,在母亲怀里不哭不闹,“你别以为刚出生的婴孩就不记事,狗蛋儿能感觉得到谁对他好。”

“夫人,我对狗蛋儿也很好。”莫冠杰略有底气不足,对妻儿的愧疚之心更重,慢慢握紧拳头,“不行,我得让狗蛋儿记住谁才是他爹。”

姜氏懒得理会莫冠杰,任由他继续发疯去。

见过狗蛋儿,又同医治狗蛋儿的杏林高手谈过,姜氏对活泼好动,比寻常婴孩还显得生气勃勃的儿子彻底放心了,狗蛋儿能有今日陆天养居功至伟,关键时靠得住,有办法,有手段,有人脉,这一切给陆天养加分不少。

姜氏逐渐相信陆天养能照顾,保护阿九一辈子。

荣华富贵再动人,也不如找一个稳当可靠,关键时刻能顶得住的男人。

陆天养唯一的缺点就是年岁比阿九大了将近九岁……姜氏偷偷观察他们相处的状况,发觉年岁并不是他们之间的障碍,阿九有时候挺成熟的。

阿九天真幼任性时又有陆天养宠着,姜氏逐渐认可陆天养做自己的女婿。

至于陆天养的家世……没亲族反倒好处多多,少了麻烦,银钱方面……姜氏也不用发愁,端看陆天养的衣食住行,就晓得他家底不菲,肯定比莫家和姜家有银子。

姜氏本也对银钱看得不重,只要能给阿九优渥的生活就行,倒不必非要极致奢靡。

江南景色宜人,杏林高手隐居之地风光更是无限好,有水乡的韵味,树木绿得鲜亮透明,河水清澈见底,碧草茵茵,花香扑鼻。

阿九住在一片药田后面,每日都能闻到淡淡的药香。

在树荫下放了一张软榻,她捧着一本书能消磨许久,她没反两页,陆天养穿过药田向自己走来,来江南后,陆天养总是穿着单薄的长衫,领口比在帝都时候大了不少,露出古铜色的肌肤,柔软的丝绸长衫穿在他身上极是显型,阿九想指不定哪一日,自己会突然出现的陆天养流鼻血。

那场面一定很恐怖,太丢人了。

所以阿九很不不想看他,然而陆天养天生就是发光体,如同希腊神话中的阿波罗,不是你想不看。就能忍住的,他的光辉无人可以遮挡,阿九份外怀念陆天养带面具的日子,起码没这么大的压力。

阿九把书卷放在膝头,拖着下颚,套用现代词汇,汤姆苏!帅到没没朋友!

陆天养习惯的揉了揉阿九的额前碎发。挤进了软榻中。念起旁边放得梅子,酸甜的味道不是他喜欢的,”明儿我去给你抱一摊子特质乌梅。”

“是你喜欢吃吧。陆叔叔!”

阿九鄙夷爱吃零嘴的男人,很奇怪……他非常喜欢用甜食,更奇怪得是,明明身上的肌肤是古铜色。偏偏脸庞怎么都晒不黑,标准的小白脸。而且不起疙瘩,汗毛孔几乎看不见,细腻的……阿九曾经比较过,只比自己差一点。

可她是花季少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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