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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的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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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李锦轩在学校里活跃起来。【】他不仅经常参加文学社的一些活动,还受邀进入学校文艺队参加排练,他只演一个节目,那就是他的拿手好戏——诗朗诵。诗是他自己创作的,题目叫《时代的召唤》。

那天,在全校大会上,他第一次登台亮相,报幕的那个外语系校花声音甜美地说:“下面一个节目,诗朗诵:《时代的召唤》。朗诵者,中文系七八级一班,李锦轩。他是一位青年作家,文坛上升起的一颗新星。从入学到现在,他已经在全国各类报刊上发表了十多万字的文学作品和评论文章,一些作品还引起了不小的反响。《时代的召唤》,是他自己创作的一首抒情诗。”

话音未落,台下就发出雷鸣般的掌声。然后一下子安静下来,师生们都寂静无声地看着主席台。

一个英俊淳朴的男生,穿着中山装,戴着一副近视眼镜,健步走出来,在麦克风前立住,有些激动地张嘴朗诵起来:“这是一声春雷,它惊醒了一个沉睡的时代;这是一缕春风,它吹开了一扇紧闭的窗户……”

他的演出获得了巨大成功,他诗词的内容,他宏亮的声音,他优美的动作,震撼了台下每一个听众的心。会场上,先后六次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这次演出以后,李锦轩在学校里就一举成名。于是,他的学习受到了影响,生活也发生了变化。经常有一些不认识的同学到他班级里或者宿舍里找他,不是向他主编的文学社内刊投稿,就是向他请教创作方面的问题,有时弄得他应接不暇。

最让他穷以应对的,是一些漂亮女生自作多情地给他眉目传情,有的还想着法子接近他,不断地向他传递爱慕的信息。可他心里却已经有了人,那就是高中里的热恋情人高芬芬。他感觉大学里除了那个报幕的外语系校花,还有那天他演出时坐在下面的五六个特别漂亮的陌生女生外,他周围的女生,或者说想接近他的女生,没有一个可以跟高芬芬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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