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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回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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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承认这个人是魔道共主,因而直呼其名。

苏婴略微吃惊地舒展了眉毛,他成为魔主的时日尚短,因而还没养出一些妄自尊大的坏习惯,回复的语气还算平和:“你这人好生没有礼貌?”

“命都没了,还讲礼貌?”

苏婴正想以上位者的语气,赞美一下戚凛前来送死的勇气。而一道怯生生的声音,打断了他的话。苏婴手边的少女,小心翼翼地和诸恶老祖打招呼:“你,你好,我叫苏婉婉。”

苏婉婉这个名字杀伤力太大,戚凛都忍不住眉心一跳。

这个把苏婴换做阿爹的少女,并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是对面的诸恶老祖。她只是很奇怪地对对方升起了一点好感,这点好感让她露出了灿烂而友好的笑容——可惜,还不足以让苏婉婉阻止苏婴杀他。

但这个变故,让苏婴皱起了眉头,他放弃了寒暄的想法,决定速战速决。

“虽然是初次见面,很遗憾,需要让你死在这里……不然的话,阿雀会生我的气的。”他的语气虽然温柔,但并无男女之情在其中。

“啪啪啪……”

几个极为细小的空气鸣爆之声传来,却是苏婴手上控制的那两个人偶的控线全部断裂。约有手臂高的两个人偶立刻被浓浓的烟雾笼罩。待烟雾散去,原地出现了两个人,一个健壮男性,身穿深蓝长袍,表情沉稳,但狂玩与傲慢之意却完全未曾掩饰,他手拈桃花;另一个娇小少女,红袍滚滚,笑意嫣然,但眼角上堆砌的却是凛然杀意,她双手执刀。

每一个都有大乘期的修为,堪称可怕。

在后期一大群各色boss出山之前,苏婴确确实实是当今修真界,修为最强之人。别人不清楚,戚凛却是明白,这位新任的魔主并未男人,也不是女性,他生来就同时具有两种生官,被视为妖孽而被父母遗弃。在走入修真界之后,他发现自己有两套不同的根骨和经脉,一套男性,一套女性,阴阳轮转之下,修为增长很快。

在修为踏入渡劫之后,他利用天劫之力,将自己的两套修为分出体外,化作戚凛眼前看到的两个人偶。而他自己则形成了‘无’,‘无’即是空,空即可容纳万道——总之,和他一个人打,相当于同时硬抗三位人间顶级大修士。

戚凛轻轻呼出一口气——

——无论如何,死在苏婴手上,对于“诸恶老祖”而言,确实是一个足够辉煌的结局。更重要的是,没有哪个蠢货敢于去问苏婴战斗的细节。而苏婴之前并没见过诸恶老祖。

如此这般,诸恶老祖彻底从前台转入幕后。

……

在离太衡首阳山很远的一个小镇里。

一个白色头发,长得粉雕玉琢的小孩子,他背上背着一把红色玩具小剑,脑袋上蹲着一个金灿灿的小黄……麻雀。正蹲在卖冰糖葫芦的店铺前,口水直流。

卖糖葫芦的是一个和蔼的老汉,刚开始他还抖了抖那个白发小孩。对方却不说话,只是盯着糖葫芦咽口水。老汉看了看,就心软了——也不知道谁家这么好福气,生出了这么可爱的小孩,看衣服像是福贵人家,怎么一点碎银也不给他带着呢?

想了想,老汉拔下一串冰糖葫芦,递给那白发小孩:“给,拿去吃吧。”

“咦?”小孩吓了一跳,但最终还是屈服于食欲了,“可我没有钱。”

“没有关系。”

听了这句话,小孩喜笑颜开,高高兴兴地拿去了那一串冰糖葫芦。随着他的笑颜,似乎阳光都明亮了几分。蹲坐在小孩白发上的小黄鸡不屑地瞥了一眼,发出一串鄙夷的叽叽声:

“叽叽叽叽叽叽叽叽!(你一个不知道几千岁的老不死,装嫩骗吃的,还要不要脸?!)”

“我又不是真的没有报酬。就刚才的那个符箓,就可以保那老汉一生健康无病。”余琏喜滋滋地咬下了一个冰糖葫芦,他本来就喜欢零嘴,被戚凛抱在膝盖上喂食的经历过去后,似乎觉醒了什么奇怪的属性。他把剩下的冰糖葫芦举在了小黄鸡面前,“鹏鹏,再多嘴就没有冰糖葫芦了,你吃么?”

大自在天像是面对生死仇敌一样,盯着那串冰糖葫芦半天。

“叽!(吃!)”

“快看,那边还有酒馆——”

“叽叽叽叽叽叽叽叽!(快帮我把冰糖葫芦捏碎了喂我啊,这样怎么吃?)”

“就你要求多。”

“叽叽叽叽!(有本事你放我变成真身,我们来大战三百回合?)”

“……我们去喝酒去吧。”

……

当天,酒店宾客有幸围观到一个奇景,一个五六岁的白发小孩,和一个还没有拳头大的小黄鸡,一人一鸡之间斗酒数百升。最后,两人喝嗨了,爬上了酒馆房顶上,引吭高歌,曲调很怪,像是东南西北各种古老的歌曲取了一个片段,被歌者拼接到了一起。

但在那种歌声中,旋律已经无用,词曲已经遗弃,唯有一层一层往上生长的生命力,如瀑布,如海啸,扑面而来。每一个音都砸在心底,回旋出一段心绪。

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周边的凡人都被这个声音震住了。那白发小孩在房脊上走了几步,脚一滑,直接摔入了酒馆后方的后湖中。瞬间,原本浑浊的湖水突然变得透明,翠绿的水生植物从中飞快的生长出来,荷叶田田,大朵大朵端庄的粉红荷花绽放。

不久之后,这个酒馆就打出了仙人斗酒,点化莲池的传说。

而一个白发小孩和一头小黄鸡,还在上路。

“喝多了,头好疼。”

“叽叽叽叽叽叽叽叽叽!(你这个愚蠢的老不死,我的天啊,喝醉了不说,你还跑去房顶上对日唱歌!)”

“……眼花了,以为那个是月亮。”

“叽叽叽叽叽叽……(凡人也不会蠢成你这样……不对,对月唱歌也很奇怪好吗!)”

“不要计较细节啦,反正你不是叽叽叽叽的合唱的很开心吗?”

“……”

“怎么了?”

“叽叽叽叽叽叽叽叽叽!(闭嘴闭嘴闭嘴闭嘴!我的一世英名就是这么被你毁掉的!)”

“别啄,别啄……你看,前面还有个小吃店……”

总之,名动天下的东天剑尊,以及威震一方的魔主大自在天,一人一鸟用了十天,往前往太衡剑派的路上,前进了两百米,约为一个身体健康的凡人一分钟的步行量。

咳,祝福他们有生之年,能活着见到太衡首阳山吧。

<第二卷:天焰夺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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