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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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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到李莲英大道东段的时候,他听到了上方阳台上豚鼠的吱吱声,这是很好吃的东西,他一直都很喜欢,在最爱的食谱上的位置仅次于兔子。

三十分钟时间,他跑了十二公里,从城市的东边跑到了西边,唯一的感觉就更饿了,觉得自己可以吞下一头小猪,然后只吐出很少的一点骨头。

终于,跑到了菜市场内,见到了在肉铺内工作的表婶和表叔,这两位手持大板斧和刀,正在把半片猪的尸体解剖开,将肉分割成为适宜出售的条状,剔下排骨和脊骨,将猪脚和肘子斩下,后腿和前腿还有里脊和五花肉等等分别摆放在不同的位置。

表叔和表婶看着王子过来,倒也并不显得惊愕,想来早已经知道这位侄儿跟着一位开轿车的小妞下山的英雄壮举。

表婶:“小六,饿了吧,想吃什么随便拿。”

在农庄里,王子被称为小六,他一直不喜欢这个称呼,但是没办法。

他清楚地知道,山庄里用出售的猪和牛羊与留下自己吃的完全不一样,出售的那些平时喂饲料和激素,而自家享用的那些则喂玉米和豆粕还有野生的各种草和嫩树叶什么的,生长期往往长达一年多甚至更久,肉质和口感完全不一样。

但是现在,他管不了太多,从案板上抓起几条肉和一副猪肝,跑到后面去,放下门帘,找到一片案板充当盘子,拿了一片桌布充当餐巾围在脖子前,右手握着一把杀猪刀充当餐刀,左手握着一双筷子充当叉子,把肉割成片,开始优雅而绅士地吃。

表婶转进来,扔下一大条五花肉,说这个吃了最管饱。

王子:“我不太喜欢培根,相比之下,还是后腿肉更合适些。”

表婶:“你别说‘培根’这个词,明明是五花肉,还有就是你用刀和筷子的样子看着非常别扭,你就不能像别的同类那样用爪子按住了撕着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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