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少华不说话,因为他知道她不会。
“你的大情人罗美薇,美丽善良,如果是在三天之前,你同她结婚的话,她倒是会愿意跟你到天涯海角,可是现在,她就不一定会这样做了。”
“什么,罗美薇发生了什么事?”张少华跳起来,激动地问。
看着他激动的样子,林晓白皙娇美的脸庞上出现了一丝羡慕的红晕,她娇嗔道:“你急什么嘛,人家话还没说完呢。”
见她这样的娇态,张少华不由一呆,因为林晓平时都是一副冷冰冰的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表情。她用医术救人无数,可病人们没有一个见她笑过,更别提这样一副小女孩撒娇的样子了。
见张少华发呆,林晓才意识到刚才的这幅模样同平时在人前的样式不同,忙收敛表情,又恢复一个冷艳美人的样子,淡淡地说道:“情况并不是是你想象中的那样,罗小姐只是找到了她的家人而已,她的父母,现在都在军政府工作。她们一家团聚,你应该为她感到高兴才是。”
张少华听了,却一脸的苦涩,罗美薇同父母团聚,那么对他的依赖就大幅下降了。虽然他相信她很爱他,可是,如果要她离开父母,同自己到山沟里去生活,她一定不会同意的。
林晓继续打击张少华:“你还有一个干姐姐李红梅,她的性格外柔内钢,有点轻度的抑郁症,如果你带着她隐居山林,我想,她应该会很乐意的。但是,如果你想同他结婚,她是不会同意的。她有一个不堪回首的过去,对婚姻恐惧,而且,她的年龄比你大整整十岁,当十年之后,你还是一个英俊青年时,她已经人老珠黄了。有这两个原因,她就会拒绝你的求婚。”
张少华彻底沉默了,他知道林晓说的都是事实。他扪心自问,以前的想法,确实太天真了。
见打击张少华的目的达道,林晓微微一笑,话风一转,道:“说了这么多,我的意思你应该明白了。如果你听我的,不要离开军队,当我哥哥手下的一员得力大将,替他冲锋陷阵,打下一个大大的江山。当统一全国的时候,你就是一方诸侯。如果你愿意打理政务呢,就让你当一个省长。如果你不愿意干这些琐事呢,你就继续带兵,让你当一个军区司令。这样一来,你的朋友们都会围绕在你的身边快乐地生活。怎么样?你同意吗?”
张少华沉默不语,他有些动心。他年纪轻轻,原来也过惯了城市生活,让他去山沟里当一个隐士,说实话,他也不愿意。只是,当时认为人类没剩几个了,到处都是丧尸,而且丧尸进化得太快,人类可能会被丧尸全部杀光。可是,听林晓这样一说,好像那亿万的丧尸不堪一击般。
如果人类不会灭亡,那么躲到山沟里去苟延残喘有什么意思呢?
战功和权力,哪个男人不爱。
只是,就这么向林氏兄妹投降,他还有点心不甘情不愿,那个被他抓住后又被林晓放掉的仇人黄毛,是横亘在他和林氏兄妹之间的一堵墙。
想到这里,他站起身,把手中最后一块石子狠狠地向河心投去。石子在水面上划出很远之后,沉入河心。这时,张少华哈哈一笑,故意一副兵痞的口味说道:“他妈的,你绕来绕去绕了半天,绕得老子头晕脑胀的,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头晕,回去睡觉了。”
说完,不理还坐在栈桥上的林晓,拍拍屁股,向自己的帐篷走去。(屋子里丧尸的味道经久不散,他嫌臭,就在镇外搭了个帐篷住。小分队的成员都和他住在一起。)
见张少华径直离开,林晓并没有生气的样子。因为,冰雪聪明的她已经听出来了,张少华的口气已经松动,否则他不会用粗鲁的语言掩饰他的心事。
“张少华啊张少华,你的能力虽然出众,但终有一天,我要你心甘情愿地拜倒在我的脚下。”林晓笑盈盈地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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