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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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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多么美好的体验都会成为过去,无论多么深切的悲哀也会落在昨天,一如时光的流逝毫不留情。生命就像是一个疗伤的过程,我们受伤,痊愈,再受伤,再痊愈。每一次的痊愈好像都是为了迎接下一次的受伤。或许总要彻彻底底的绝望一次,才能重新再活一次。

——余华《第七天》

***

他做了一个梦。

梦里他二十七,走过繁华的都市与喧嚣的人海,走过聚光灯下的舞台与黑暗的小巷,佝偻着瘦弱的身躯,和所有人一样挣扎在井里去寻找那一抹光亮。

后来那束光亮真的出现了,他跟许多人一样疯狂地向他跑去,但是不一样的是,他跌落在地,以为自己要抓不住那束光的时候,光照耀在了他的身上。

白弼醒了过来。

清晨的阳光还没有那么刺眼,温暖的光束在他身上洒下了金色的光辉。白弼坐了起来,揉了揉眼睛,忽地想到,三年已经过去了。

三年前,因为无法承担起清曜的上学费和医药费,以及他贫血的身子无法再拼命地做兼职,他忍痛将自己设计的图纸卖给了贾戚——也就是那个三姆儿。他得到了二十万,但是取而代之的,他失去了贾戚用这套衣服在时尚界赢的了银奖的荣誉。

贾戚靠他设计的西装获得了蕾莎设计奖的银奖,自此登上了设计的舞台,开始让人备受关注。想到这里,白弼就叹了口气,算了算了,如果是他,也没有机会将这套设计展示出去,但是那二十万,能够救他于水深火热中。

而小孩儿——

三年过去,小孩儿已经十七,他也已经二十多岁了。然而对他活了两世加起来要半百的人来说,十七岁的清曜依旧还是个小孩儿。因为事故发生太多,而突然间发狠的清曜,以t市第一名的成成绩,考上了新港高中。

他不会忘了那日,新港的老师风风火火赶来,想要把清曜挖掘去新港高中的日子。那个时候百花社区的人都惊诧得合不拢嘴,如果不是白父白母都不在,他真想看看他们脸上那变幻莫测的神情。

白弼抿嘴一笑,把头埋在了枕头里。忽然,一个人轻轻的推了推他。

白弼把枕头移开,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少年的脸。少年的眉眼渐渐长开,曾经稚嫩的脸庞慢慢像前世那样精致,并不像这个会长青春痘年纪的皮肤光滑如瓷,浓密的睫毛在白皙的眼睑下投下了阴影。乌黑得如同夜色一般的玛瑙眼睛里看不出什么情感来,但是偏偏带着一丝温柔,他美得像希腊神话中的少年。

即使是看着少年长大的,白弼每日起床还是无法抵抗少年的盛世美颜。于是他咳嗽了两声,老脸一红掀开被子,一边穿鞋一边欲盖弥彰地问道,“以后叫我在门口敲门就好了……不要老是凑近我。”

少年……应该说是清曜,毫不在意地走到了他的面前,低着头看他穿好鞋,很自然地帮他整了整睡衣的领口道,“我做好了早餐,你吃完再去上班。”

十七岁的少年声音不复曾经那么清凉,因为变声而刻意压低了声音,显得很是低沉。白弼揉了揉睡眼,“辛苦你了。”

来到了客厅,木质的桌上已经摆好了香醇的豆奶和薄饼。豆奶是白弼提前一天用豆浆机做的,薄饼是清曜一大早起床煎的,还热乎乎的。白弼梳洗完毕,就坐上了餐桌。

这一套六十平米的屋子,距离新港高中挺近,就在新港城附近。清曜每日都骑单车上学,大概十多分钟也就能到。因为t市是个大市,新港又在滨海,交通也十分发达,公交车也有直达的。

这套房子是洪晴帮忙找到的。这是她同事因为要出国所以空出来的屋子,本来一个月三千多的房租,如今也被降到了一个月一千。对于洪晴,白弼是感激的,但是想到前世白父的死,白弼又觉得一阵无力,重活一世,要挽回和考虑的事情,太多了。

“你吃完就去上课吧,”白弼喝了一口豆浆,兴致勃勃地问,“你最近在学校怎么样?”

清曜站起身,穿起了制服。黑色的制服在他修长的身躯上显得更加挺拔,“就是那样。”

“那样是哪样?”

清曜扣着口子的手一顿,微微一笑道,“你要是想知道,你自己来找我啊。”

白弼哑口无言。若说他没有去看清曜,那是假的。清曜的上课时间是上午八点,他去上班的时间的是九点半,每次都会提早半个小时去新港高中看看清曜。他很自豪清曜现在以最骄傲的姿态站在了高处,但是他也不想让这个成绩一流的贵族高中的同学们,知道清曜是领养的。所以除了第一次报道他有跟去,这两年来,基本没有去过学校。

清曜已经高三了,他应该是一个贵族的子弟,或者财阀集团老板的儿子,而不是和他一起挤在六十平米的屋子里每日给他做早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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